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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华三2020年7月报废模具处置变卖项目信息公示
品 目:报废模具
采 购 方:[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2020年7月1日-7月8日
2. 项目介绍及要求:
●生产废料存放地址信息及预估货量(实际重量以现场称重为准)如下:
具体存放地点 | 看货联系人 | 预估重量/KG |
杭州下沙经济开发区11号大街58号富士康钱塘科技园 | 周 峰/021-61206688-19071 | 83000 |
杭州市余杭区黄湖镇工业区兴湖路10号 | 蔡均云/0571-56073665/15990191560 | 15260 |
浙江省嘉兴市嘉善县干窑镇干窑工业园区亭耀东路169号 | 陈通/0573-84515605-8048/13385832916 | 400 |
浙江省嘉兴经济开发区城南街道开禧路1381号 | 李伟/0573-82682878/18057339250 | 17175 |
浙江省余姚市梨洲街道远东工业城CN1-5地块 | 叶丹丹/18257421132 | 2241 |
上海市松江出口加工區南樂路1925號 | 周 峰/021-61206688-19071 | 35000KG |
●处置方式:现场进行氧气切割毁型;或直接运到钢铁厂下炉。
●遵守园区内的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不得在规定范围以外的任何区域内活动;不得在厂区内鸣笛、超速行驶等;及时办理相关出入手续及证件等。
3. 供应商基本要求:
●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具备一定的处置能力,能够按照我司要求安排车辆及人员上门自提处置废料;
●对涉及我司信息安全的废料(如硬盘及资料等)做合理化的保密处置,并留下现场处置的图片及视频资料反馈给我司;
●遵纪守法,不私下打探参与我司处置业务的回收商信息,更不允许私下串标情况发生,一经发现确认,将取消与我司的合作资格;
4. 意向提交时间及途径: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并符合以上要求的单位请于2020年7月8日17:00前提交意愿至生产采购部公共邮箱:[email protected] 题目格式为“新华三2020年7月报废模具处置变卖项目--供应商简称”,初次参与的意向单位,请随邮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其它
具体的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双方最终协商为准,采购方发出本公示信息以及意向单位提交意向书的行为将不对双方产生签约或以其他方式建立任何合作关系的法律约束力。